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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麥農|圖:Tim Liu

從歷史的角度談學習佛法──專訪鄧家宙博士


從事歷史研究的鄧家宙博士,本身是位佛教徒。歷史學者與佛教徒,前者追求歷史的真相,後者尋求生命的美善。當兩者發生碰撞時,鄧博士如何處理呢?歷史學家如何有意義地談論歷史事件,而不落入常人的八卦呢?他又是如何利用歷史研究修持佛法呢?

歷史與佛學的共通點

歷史和佛學,乍看之下像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範疇。一種是研究過去的事件,記憶枯燥且繁瑣的人名、地名、年代。另一種是提供離苦得樂的解脫方法。不過細究後會發覺,兩者在本質上是相似的。

鄧家宙博士覺得:研究歷史有助我們看懂世界,而修習佛法則令我們看清自己。

鄧家宙指出兩者的相似點:「研究歷史是嘗試還原歷史事件原貌,尋找它的發展軌跡,探究事件的因果關係。佛教強調的也是因果。就這個層面來講,歷史和佛教的核心是相同的。

「只是歷史探尋的因果是在外在世界,著重認識客觀事件的發生。佛教講的因果著眼於我們的內心,如何斷除內在的煩惱,以及規範自己外在的行為。因此我們可以說,研究歷史有助我們看懂世界,而修習佛法則令我們看清自己。」

然而,這一外一內的因果,卻是相互影響、互相交織的。歷史事件的因果,往往是由人的因果堆砌而成;而歷史事件的因果,也反過來深深地影響著人。

歷史研習有助擇法

佛教思想史可說明這種「一外一內的因果」的相互影響。

傳播佛法的過程中,弘法者因應不同時代的思潮和眾生的根器,施設了「色聲香味觸」的方便。於是發展出不同學派,呈現了有別於佛陀住世時根本佛法的面貌。現時,任何人更能藉由傳播媒體的便利,公開發表自己理解的「佛法」。對剛敲佛門的初學者而言,這種便利有時反而構成「認識純正佛法的障礙」。

歷史以鳥瞰的角度,忠實呈現甚麼是佛法,並且能勾勒出佛法在流傳中的各種輪廓與變遷。「假若我們能夠掌握佛教歷史,便能釐清佛教的各種現象。譬如,不同學者對同一件事,賦予不同的解釋,而這些解釋有時甚至是相互矛盾和對立的。然而,透過歷史知識,我們會知道他們之間的論辯,原來是站在不同的角度。」

當我們明白佛法的真實義,及它在歷史中的方便適應,便能為自己所修習的法門,作一個較客觀如實的定位,以及避免在修習的過程中產生誤解和混亂。「從弘法的角度,每個時代的祖師所考量的問題都不同。譬如,在滅佛的歷史中,到底是將佛法的道統稍做調整,令它繼續留存,還是不作改變,由它滅亡?

「稍作調整的法門雖然未必完全依照佛陀年代的標準,但是從個人的修為來說,我們要問的是,到底這個法門的轉變,是擴大我們的貪、瞋、痴,還是減少我們的貪、瞋、痴?」假如能夠熄滅貪、瞋、痴,那麼這法門便契合了如來的本懷。

平衡歷史的真和宗教的善

歷史研究的對象是歷史事件。在研究歷史的過程,難免看到許多事情,或者許多人的行為,都未必合乎佛法。作為一個研究學家,又是佛法的修習者,鄧博士如何平衡歷史研究所追尋的真和宗教提倡的善呢?

「佛法修學者最根本的是理解佛法。歷史事件中涉及的是人事問題,而不是佛法本身。如果我們能夠掌握佛教的價值觀,那麼便會明白人事只是個人修為出現問題,那不是佛教的問題。

「況且要求他人行善不是佛陀的責任。佛陀只能指出哪種行為是正確的,哪種行為是錯誤的。」掌握佛教的根本價值,就能在歷史的探究和信仰的追尋找得平衡。

家宙師兄作這樣的區分,似乎是在告訴我們信徒的行為及其所信仰的內容是不同的,單憑信徒的行為不能判斷他們所信仰內容的本質。「情況就像有人犯法,但不表示法律本身有問題。」

他以定慧寺事件為例,指出區分人事問題和佛法兩者的重要性。「正因為這事情,佛教徒更應該向他人,彰顯佛陀的基本價值。」

學者的好奇與常人的八卦

這不禁令人好奇,歷史學家談論「定慧寺事件」與一般人評論的八卦本質上有何不同?

鄧博士解釋:「指出問題和談論事件本質是不同的。作為歷史學家,我沒有興趣去談論個人的道德修為或行為操守。我有興趣的,是探究事件只是個別的現象,還是普遍的?如果是後者,它的成因、過程、結果便是我們關心的。這結果帶有警惕作用。」

「四聖諦」的構架所透露的是:要解決問題,必須認清問題本身,再推究產生問題的原因,實踐正確解決問題的方法,最後才能化解問題。解決問題須對症下藥,不能只靠概念分析或談經概論。

然則,從歷史學家的立場,鄧博士是否找出了這種現象的發生軌跡?「犯錯固然牽涉個人修為,但某程度,也端賴於是否有完善制度,以及是否嚴格執行該制度。這件事事實上也透露了佛教團體的管理出現漏洞。

「於是我們要問:究竟現時寺院制度是否完善?是否有漏洞,令人有空間犯錯?譬如,財政監察。如果制度是完善的,那麼有人能夠保障這制度的運作和持續嗎?人事培訓和健全的制度是相輔相成的,制度可以培養人才,而好的人才能令制度更加完善。」

為何行乞的總是「假和尚」?

最近這些年,報章見到不少佛教的負面新聞。譬如,骨灰龕、街頭行乞等社會問題。相比之下,其他宗教似乎沒出現同類的新聞。日常生活中,你何曾見過道長或神父在街上行乞?為何行乞的總是要以「和尚」的身份呢?這也許是個待決問題(open question)。

對於這點,鄧博士強調人事的培訓。「佛陀時代著重個人修行的教育,不是僧團管理培訓。現在的佛教,除了講求人才的訓練,也應該學懂團體的運作管理。

「不過,現時眾多佛教團體仍然保留著家庭式運作。團體的負責人往往依靠個人的魅力、願力做弘法事業。以弘法的角度,這明顯是不足的。如果團體的運作和個人的魅力掛勾,又忽視人才的訓練,便會造成『師父不敢交棒,徒弟無力接棒』的尷尬場面。」

所謂「孤掌難鳴」,這種尷尬場面的責任不能完全推到團體身上。「香港是個商業社會,大家習慣以商業角度,去盤算、計較得失。也容易將這些觀點帶進佛教。以實際的角度,佛教團體明白要確保財政資源,就得遷就信眾。只能做一些滿足大眾的活動,以確保收入。

「然而,結果便引致弘法者不能夠將佛陀偉大的價值傳遞給大眾。」如果人事培訓不足會衍生問題,那麼要培訓的何止是出家眾呢?

*原文刊載於《佛門網》2015-12-16,https://goo.gl/Rz29V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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